人类婚姻形式的演变史,人类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哪些

2023-11-22840
内容提要:

  •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 婚姻意义是什么
  • 古代婚姻的形成及其演变过程有哪些阶段
  • 早期人类的婚姻制度发展史,具有怎样的历史意义?
  • 婚姻制度的演变
  •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

    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

    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势,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最大的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

    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总有一个主夫。

    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它应涵盖以下三层含义:

    1、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应包括各种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能将其与婚前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区分开来,而应避免和结婚、婚姻关系等法学念混为一谈。

    婚姻意义是什么

    1、婚姻,由两个人一起生活而组成的合法结合或契约。婚姻从表现形式上看,是双方财富、心理和生理的结合,从本质上看,是双方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盟约。 2、从人类社会出现以来,使双方结合趋于规范化的主要手段是风俗、伦理和法律。婚姻动机不只是在于满足性需求,还有更复杂的动机。 德国社会学家L·穆勒曾归为三种动机 即经济、子女和感情,古代社会,婚姻的主导动机源于妇女是创造财富的活动工具,娶妻是为了增加劳动力,人的性欲在婚姻之外可以得到满足。 3、人类婚姻史的第二时期,妇女劳动范围逐渐变小,财富及继承问题日趋突出,于是关于个人至亲骨肉的后代观念便成了婚姻的主导动机。婚姻是为了生育合法的儿女和照管家室。 4、第三时期,妇女社会地位起了变化,个人自由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其次才是生儿育女和权衡经济。现代社会,经济和子女这两个因素在婚前考量和婚后占有的比重仍然占重要地位。 婚姻意义是什么2 一、婚姻的含义是什么 婚姻,泛指男女之间的结合,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亲,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根据观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种亲密或性的表现形式被承认,以婚礼的方式来宣告成立。 结婚的原因很多,如法律、社会、情感、经济、精神和信仰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双方家长称“亲家”或“姻亲”。 普遍认同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形式,已有地区认同同性婚姻。在部分地区过去的文化历史及许多古老部落中亦存在其他的婚姻形式,现今某些地区或的法律亦承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 世界上多数国家与地区采用婚姻登记制,在满足其条件下不限制结婚次数。 二、婚姻禁忌 夫妻之间不能有共同的血缘关系,越远越好。 城市人或有职业的人都是以门当户对为前置条件 。婚姻是由两个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收入状况决定。 不是用缘分就可一概而就的。 有的人以劳动为生、有的人以歌舞为生、有的人以打工为生、有的人以管理为生、有的人以当官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和职业化问题,所以婚姻还是以门当户对为前提条件。 追溯到原始时代,就有了所谓的婚姻,这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属性,自然法则会用异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类生命繁衍生息。人类的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结合方式,受人类社会环境的影响。 不同时代和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婚姻模式,以及结合方式。科学的意义上看,如果没有婚姻,很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不利于人类的优良繁衍。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 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综合看来,婚姻是自然的法则,违背这一法则的人,会给自己带来一些烦恼。人类的婚姻发展史大约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杂乱性交时期、群婚(血缘群婚、族外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 婚姻意义是什么3 婚姻的本质和意义,不同时期、不同年龄的'人,会有不同的回答。不同年龄的人对生命的感悟不一样,对婚姻的理解也不一样,站在不同的年龄层次,看问题的角度也不一样。 15-30岁 而立之前的年龄,这段时间从学校、就业、恋爱到结婚生子,迅速地完成了人生中重要角色的转变,,由学生、员工、恋人、伴侣到父母。 现代年轻人,回答的肯定是,爱情的延续和升华。因为爱情,两个人慢慢走到了一起。而爱情进一步升华,就是走进婚姻的殿堂。由单纯的爱情变成了爱情亲情一体,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过度。 如果一直走不到婚姻这一步的爱情,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会烟消云散,俩人分开,以悲惨为结局。所以,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最好的结果。 50+岁 处于特俗年代的那代人,结婚最开始就是搭伙过日子。搭伙过日子,很大一种程度上正确的。结婚之前是一个人,结婚之后两个人成了一家人,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由一个人承担各种压力各种风险,变成了两个人共同承担,确实是搭伙过日子。 甚至有了生命的延续,有了孩子。孩子进一步加强了婚姻的责任感,使命感,使两个人更加努力,使生活过的更好,孩子能够得到更好的教育。婚姻使得从一个人的单打独斗变成了两个人共同奋斗过更好的家庭生活。 30-50岁 对于这个年龄段的人来说,是婚姻存续期间最漫长、也是最容易生变、也是对婚姻从懵懂到领悟的时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何正确定位自己在婚姻中的位置,是关系到能否拥有一个和谐、稳定家庭的需要着重思考的问题。

    古代婚姻的形成及其演变过程有哪些阶段

    劳动产生最初的性禁忌,在从事繁重而艰巨的劳动前,禁止参加劳动的男性与女性接触。这种性禁忌后来演变成婚姻和家庭道德。婚姻是一定社会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结合的具体形式以及由此确立的夫妻关系。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以婚姻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和家庭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过程。第一种形式是同辈群婚和血缘家庭。禁止不同辈份的人发生两性关系。第二种形式是族间群婚和普那路亚家庭。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禁止性行为,一个群体的兄弟(或姐妹)和另一群体的姐妹(或兄弟)互为夫妻,叫做普那路亚(夏威夷语“亲密伙伴”)。第三种形式是男性走婚和对偶家庭。男女之间在较长的时间内有较为稳定的性伙伴。以女方为家庭中心,丈夫晚上到妻子家中幽会。我国云南纳西族的“阿柱(朋友)”之间的性关系属于这种婚姻和家庭形式。第四种形式是宗法婚姻和一夫多妻家庭。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子只能从一而终。第五种形式是自主婚姻和一夫一妻家庭。夫妻双方相互忠实,反对婚外性行为。

    早期人类的婚姻制度发展史,具有怎样的历史意义?

    在人类早期,社会形态十分简单。其中婚姻制度的变革就成为了社会变迁的一大标志。《汉书》说:“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严格来说,原始社会时期没有婚姻制度,只有婚配制度。不过从广义上来说,婚配也属于婚姻。在人类社会史上,婚姻制度史如何发展的呢?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一,族内婚人类最初的社会团体叫做原始群。恩格斯说“为了在发展中脱离动物状态,实现自然界中最伟大的进步,还需要一种因素: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实际上,人类的原始群应当有猿类群体转化而来。这种社会群体一般几十人为一个群体,活动范围十分有限,对外交流也少。在这个时期,人类的婚姻制度为群婚制或者杂婚制。严格来说,当时并无婚姻,而是杂乱的交配。该时期“人猿相揖别”不久,人类尚有许多一般动物的特征。当时的交配状况十分混乱,和一般动物没有区别。同辈的兄弟姊妹,下上辈的男女老幼都可以自由婚配。子女只知其母,不识其父。《列子.汤问》记载中的“男女杂游,不聘不媒。”也就反映了这种现象。《吕氏春秋》云:昔太古无尝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这种杂乱的状态显然难以推动人类社会的持续进步,于是人类就逐渐开始规范自己的婚配行为。最初,人类开始禁止上下辈之间的婚配行为,人类的婚姻就限于同辈之间。在中国神话传说中,女娲和伏羲是兄妹成婚,这就是族内同辈婚的体现。中国过去个别较为落后的民族也曾经长期保留这种婚姻制度,如云南和广西的个别壮族群体中还有双胞胎兄妹结婚的习俗。人类的婚姻从群婚到同辈群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它不仅促进了人类的体质进化,大脑发展,还使得人类的长幼、 辈份意识出现,是人类伦理观念萌芽的关键。女娲伏羲图族内婚在人类史上存在的时间是最长的,从人类产生一直延续到了新时期时代才开始结束。在历史上,许多民族为了保持其血缘的纯正性也采取了族内婚,不过后来的族已经从氏族发展成为了民族。二,母系氏族的族外婚随着时间向后推移,人类逐渐发现,血缘太相近的人结婚生的后代缺陷太多,易患先天性疾病,或体质不良,智力低下,《左传》:“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人类社会早期之所以发展缓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盛行族内婚制。后来人类意识到了血缘相近的人婚配的缺陷,于是逐渐禁止了族内的同胞兄弟姊妹和血缘较近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婚配,进而转向族外婚。外婚就是一个氏族的兄弟和和另一个氏族之间的姊妹之间的群婚,当时家庭还未形成,因此婚配是以氏族为单位进行的。在最初,婚配方式主要是野合,在特定的日子到特定的地点进行交配,之后各自又回到各自的氏族。《周礼·地官司徒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就是这种族外群婚的残余风俗。这种族外群婚的目的就是单纯地为氏族繁衍人口。在近代,许多少数民族依然保留着这种婚姻制度,如花苗的“跳月”,壮族的“歌圩” 、 布依族的“赶表” 、 黎族的“放寮” 、 仫老族的“走坡” 、纳西族的“走婚制” 、傣族的“泼水节” 、 侗族的“行歌坐月” 等节日,都是族外群婚制度的遗俗。

    婚姻制度的演变

    法律分析:1、原始群婚。原始群婚是人类早期祖先进行的一种两性偶合关系;

    2、血缘婚姻。随着人类历史发展的进步,原始人群逐渐分化,形成了不同的集团部落;

    3、亚血缘婚。亚血缘婚又称为伙婚,此种婚姻与血缘婚姻的最大区别就是血缘婚姻只是禁止父辈和直属下辈之间进行通婚,而伙婚除此之外,还禁止同辈兄弟姊妹之间产生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婚姻的起源

    早期的人类社会,即原始社会,与动物的群居没有本质上的分别,不存在固定的夫妻关系,更毋庸提婚姻关系。雌雄之间的交配,完全是随意性和随机性,只是自然生存法则的一部分。雄性之间对雌性的争夺,是自然间优胜劣汰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即更强壮的雄性,才可能有机会将自己的基因繁衍延续生存下去。这一阶段雌雄之间的关系,只具有自然属性,没有社会属性。

    随着人类的进一步进化和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以游猎为生的人类群体,开始形成以部落为主要形式的社会组织。各个部落之间,因为各种资源的争夺,经常会有争斗,胜利的一方,常常将失败一方的女性,掠夺为战争的胜利品。抢劫得来的女人,就成为了胜利一方男性的私有“财产”,成为了有主之“物”,男人就会时时守护,不允许其他男人侵犯。这一阶段的男女之交,才具有了固定性和专属性,慢慢发展,就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男女关系,这就是夫妻关系的雏形。

    随着经济社会的更进一步的发展和进步,随着社会财富的逐步丰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关系,社会属性的需求逐步取代自然属性的需求。一是为防止近亲之间的繁衍后代,提升后代因素质量的需求;二是为减少男性之间为争夺异性,而普遍发生争斗和冲突的流血事件以及战争,维护社会组织的稳定和和谐的需求;三是为维护最基础的社会单元即家庭的相对稳定,从而维持社会组织的相对稳定的需求。基于以上三种需求,维系固定夫妻关系的制度应运而生,这就是婚姻制度。通过婚姻制度,来约束男女婚配的对象,以及婚配之后男女的归属性,以此来杜绝男性为争夺女性而产生的各种争斗以及各种不稳定的社会因素。所以,婚姻制度的本质,是维系相对固定的男女关系,有序而不乱夫妻关系的重要原则。在古代,淫与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据《诗—雄雌序疏》中的说法,“淫”不为大恶,“乱”则是鸟兽行,曰禽兽行,在诛绝之科也。

    聘礼的由来

    聘礼,延续了几千年,如今仍然是婚礼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存在意义与当时已经截然不同。在社会生产非常不发达的先秦社会,男性是家庭组织的主宰,女性是男性的从属品。所以,女性一旦出嫁,就基本上成为了男方的家庭“私产”,所以在出嫁前,男方必须给予女方家庭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就是聘礼最开始的本意。《曲礼》中“女子许嫁缨。”中的“缨”,即贝与皮,贝与皮都是古代的钱币。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曲礼》)。婚姻六礼中,纳征或纳币,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也足已说明聘礼在婚姻之中的重要地位。

    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特别是进入封建社会之后,聘礼更多的成为了婚礼的一种过程和形式,而不再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一种补偿。甚至反过来,许多男性通过婚姻,获得大量女方家庭的资助,有些人还因此改变命运。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之后,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仍然给予司马相如百余名仆人、数百万钱币和大量的财物。

    秦朝末年的名士张耳和陈余,也都是因为娶了娘家很有钱势的老婆,得到了娘家的资助,才开始显贵。 张耳娶了有钱人家的女儿后,从贫困中摆脱出来,以老婆娘家的金钱支持广泛交游,广招宾客,后来做了魏国外黄的县令,名声日益显现。陈余,也是娶了当地一位有钱人公乘氏的女儿,公乘氏资助他学习游历,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增长了见识才干。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本质

    封建社会的婚姻,崇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门当户对。男女婚姻,当事人的男女双方,不能自主,结婚前连面都见不上,完全是听凭父母做主。父母考察好了之后,再请媒婆上门提亲。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父母首要考虑是门当户对,主要还是对方的经济实力,能不能付得起聘礼,能不能有助于婆家的家业,之后才会考虑婆家风门庭。帝皇之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是联姻,是否有助于自家的江山永固;诸侯将相之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是对方的家族实力,是否有助于乘势借力;平常人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也是经济实力和未来可能的前途。

    至于男女双方的性格是否合拍,容貌是否相悦,将来生活是否和谐,则基本不在考虑之列。秦末的陈平,仪表堂堂、温润如玉,是个标准的美男子、大帅哥,而且学识非凡,才华横溢,却仅仅是因为家里贫穷,拿不出聘礼钱,所以老大年纪了仍然找不到老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上一篇:1984年五行属金还是木,1984年属五行到底是金还是木

    下一篇:五行水死是缺水吗,女人五行缺水是什么命